医保报销适应症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 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2.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3.ALK阳性的复发性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患者的治疗;4.ALK阳性的不可切除、复发性或难治性炎性肌纤维母细胞瘤(IMT)患者的治疗。使用本品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或ROS1阳性评估结果。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为250mg口服,每日两次,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患者无法耐受。胶囊应整粒吞服,不可嚼碎或打开。漏服处理:若漏服一剂,则补服漏服剂量,除非距下次服药时间短于6小时,不可服用双倍剂量。剂量调整:根据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和/或减量,如需减量可减至200mg每日两次,必要时可进一步减至250mg每日一次。中度肝损伤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200mg每日两次。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5%)为视力障碍(60-70%)、恶心(56%)、腹泻(51%)、呕吐(46%)、水肿(39%)、便秘(38%)、转氨酶升高(30-35%)、疲劳(29%)、食欲下降(26%)、上呼吸道感染(25%)。其他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头晕、神经病变、皮疹、瘙痒、发热、关节痛、肌肉痛、咳嗽、呼吸困难、口腔黏膜炎。特定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肝毒性(0.1%致死性)、间质性肺病/肺炎(2.9%)、QT间期延长(2.1%)、心动过缓、严重视力丧失(0.2%)、肾功能囊肿、胚胎-胎儿毒性。
【禁忌】
对克唑替尼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毒性:可发生致死性肝毒性,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前2个月每2周一次,随后每月一次),出现转氨酶升高应暂停用药,严重肝毒性应永久停药。2.间质性肺病(ILD)/肺炎:可发生严重或致死性ILD,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或新发时,应立即暂停用药并评估,确诊ILD后应永久停药。3.QT间期延长:先天性长QT综合征患者应避免使用,定期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4.心动过缓:应定期监测心率和血压,出现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用药。5.严重视力丧失:出现视力障碍应及时眼科评估。6.肾功能囊肿:可发生肾囊肿,应监测肾功能。7.光敏感性:应避免长时间日晒,使用防晒霜。8.胚胎-胎儿毒性:可致胎儿伤害,育龄女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45天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强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奈法唑酮):可增加克唑替尼血药浓度,应避免合用;如必须合用,应密切监测毒性,必要时减量。2.强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圣约翰草):可显著降低克唑替尼血药浓度,应避免合用。3.与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应谨慎,可能增加QT延长风险。4.与华法林合用应监测凝血功能和出血。5.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可能增加克唑替尼血药浓度,应避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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