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靶点,汇聚循证

西妥昔单抗(爱必妥)

医学药品

医保报销适应症
限:1.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2.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RAS野生型、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直肠癌:联合FOLFIRI(伊立替康、氟尿嘧啶、亚叶酸钙)用于一线治疗;联合伊立替康用于伊立替康化疗失败的患者;单药用于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化疗失败或不耐受伊立替康的患者;2.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联合铂类和氟尿嘧啶用于一线治疗;单药用于铂类化疗失败的患者;3.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联合放疗。使用本品前应使用经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RAS野生型和EGFR表达状态。
【用法用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400mg/m²,静脉输注120分钟,随后每周250mg/m²,静脉输注60分钟(最大输注速率不超过10mg/min)。或每两周500mg/m²,静脉输注120分钟。联合放疗时,西妥昔单抗应在放疗前1小时完成输注。联合化疗时,西妥昔单抗应在化疗前1小时完成输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用药前必须给予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预防过敏反应。首次输注后应密切观察至少1小时,后续输注后应密切观察至少30分钟。剂量调整: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可减至200mg/m²每周一次,必要时可进一步减至150mg/m²每周一次。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为皮肤反应(痤疮样皮疹、皮肤干燥、瘙痒、甲沟炎、脱发、皮肤脱屑、皮肤皲裂,发生率>80%)、输液反应(发热、寒战、皮疹、瘙痒、呼吸困难、低血压、过敏性休克,发生率>10%,严重者>1%)、低镁血症(发生率>10%)、低钙血症、低钾血症、恶心(25%)、呕吐(20%)、腹泻(20%)、便秘(15%)、腹痛(15%)、食欲下降(20%)、口腔黏膜炎(15%)、疲劳/乏力(40%)、头痛(20%)、头晕(15%)、失眠(15%)、关节痛(20%)、肌痛(15%)、背痛(15%)、呼吸困难(15%)、咳嗽(15%)、发热(20%)、寒战(15%)、水肿/外周水肿(15%)、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15%)、血肌酐升高(10%)、贫血(20%)、白细胞减少(15%)、中性粒细胞减少(15%)、血小板减少(15%)、淋巴细胞减少(15%)、体重减轻(15%)。特定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输液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心脏骤停、呼吸衰竭,可致死)、严重皮肤反应(包括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严重低镁血症(可致心律失常、抽搐)、间质性肺病、心脏毒性(包括心肌缺血、心肌梗死)、胚胎-胎儿毒性。
【禁忌】
对西妥昔单抗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RAS突变型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输液反应:可发生严重或致死性输液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心脏骤停、呼吸衰竭,用药前必须给予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预防过敏反应,首次输注后应密切观察至少1小时,后续输注后应密切观察至少30分钟,出现严重输液反应应立即永久停药并给予相应急救治疗。2.皮肤反应:发生率极高(>80%),包括痤疮样皮疹、皮肤干燥、瘙痒、甲沟炎等,应注意皮肤护理,避免阳光暴晒,使用润肤剂和防晒霜,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应暂停用药或减量,必要时给予抗生素治疗。3.低镁血症:发生率高,应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电解质(镁、钙、钾),并及时补充镁,严重低镁血症可致心律失常、抽搐。4.间质性肺病:可发生间质性肺病,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或新发时,应立即暂停用药并评估,确诊间质性肺病后应永久停药。5.心脏毒性:可发生心肌缺血、心肌梗死,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应监测心功能,出现心脏毒性应暂停用药或永久停药。6.胚胎-胎儿毒性:可致胎儿伤害,育龄女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2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应密切监测。2.与放疗合用可能增加皮肤反应和黏膜反应,应密切监测。3.与活疫苗合用可能增加感染风险,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4.尚无明确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数据。
【贮藏】
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不可冷冻。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请遵医嘱,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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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