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靶点,汇聚循证

利妥昔单抗(美罗华)

医学药品

医保报销适应症
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先前未经治疗的CD20阳性III-IV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类风湿关节炎;肉芽肿性多血管炎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寻常型天疱疮。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2.既往未经治疗的CD20阳性III-IV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联合化疗;3.初治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经利妥昔单抗联合化疗后达完全或部分缓解后的单药维持治疗;4.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联合CHOP化疗;5.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联合FC化疗;6.类风湿关节炎(联合甲氨蝶呤,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疗效不佳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7.肉芽肿性多血管炎(GPA)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联合糖皮质激素;8.寻常型天疱疮。
【用法用量】
非霍奇金淋巴瘤:推荐剂量为375mg/m²,静脉输注,每周一次,共4-8次;或联合化疗每个周期第1天给药,共6-8个周期;或维持治疗每2-3个月一次,最长2年。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375mg/m²第1周期第1天,之后500mg/m²每个周期第1天,联合FC化疗,共6个周期。类风湿关节炎:推荐剂量为1000mg,静脉输注,第1天和第15天各一次,之后每24周一次或根据临床评估每16周一次,联合甲氨蝶呤。肉芽肿性多血管炎/显微镜下多血管炎:推荐剂量为375mg/m²,静脉输注,每周一次,共4次,联合糖皮质激素。首次输注起始速度为50mg/h,如无输液反应可每30分钟增加50mg/h,直至最大400mg/h;后续输注起始速度可为100mg/h,每30分钟增加100mg/h,直至最大400mg/h。用药前必须给予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预防输液反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为输液反应(发热、寒战、皮疹、瘙痒、呼吸困难、低血压、支气管痉挛、血管性水肿、恶心、呕吐、头痛、头晕,发生率高,首次输注最常见,严重者可致过敏性休克、呼吸衰竭、心脏骤停)、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减少30-40%、血小板减少15-20%、贫血15%、淋巴细胞减少50-60%)、感染(包括细菌、病毒、真菌感染,如带状疱疹、肺炎、败血症、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30-40%)、发热(25%)、寒战(20%)、疲劳/乏力(40%)、头痛(25%)、头晕(15%)、恶心(25%)、呕吐(15%)、腹泻(20%)、腹痛(15%)、便秘(10%)、食欲下降(20%)、体重减轻(10%)、背痛(20%)、关节痛(20%)、肌痛(15%)、骨痛(10%)、呼吸困难(20%)、咳嗽(20%)、鼻炎(15%)、咽炎(15%)、皮疹(20%)、瘙痒(15%)、皮肤干燥(10%)、荨麻疹(10%)、外周水肿(15%)、低血压(15%)、高血压(10%)、心律失常(10%)、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15%)、血肌酐升高(10%)、低丙种球蛋白血症(30%)、肿瘤溶解综合征(5%)、肠穿孔(<1%)、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罕见但可致死)、严重皮肤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罕见)。特定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输液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呼吸衰竭、心脏骤停,可致死)、严重感染(包括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乙型肝炎再激活、败血症,可致死)、严重骨髓抑制、肿瘤溶解综合征、肠穿孔、严重皮肤反应、心律失常、低血压、胚胎-胎儿毒性。
【禁忌】
对利妥昔单抗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严重活动性感染患者禁用。免疫缺陷患者禁用。严重心力衰竭(NYHA IV级)患者禁用。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输液反应:可发生严重或致死性输液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呼吸衰竭、心脏骤停,用药前必须给予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预防输液反应,首次输注后应密切观察至少2小时,后续输注后应密切观察至少30分钟,出现严重输液反应应立即永久停药并给予相应急救治疗,有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2.骨髓抑制:应定期监测血常规,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暂停用药或减量,必要时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治疗和血小板输注。3.感染:可发生严重感染,包括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可致死)、乙型肝炎再激活、败血症,应在治疗前筛查乙肝病毒,治疗期间及之后密切监测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出现严重感染应暂停用药或永久停药,并给予相应抗感染治疗,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患者可考虑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替代治疗。4.肿瘤溶解综合征:肿瘤负荷高的患者应注意预防,包括充足补液、监测尿酸、使用别嘌醇。5.肠穿孔:可发生肠穿孔,出现严重腹痛应评估,确诊肠穿孔应永久停药。6.严重皮肤反应:可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出现严重皮疹应永久停药。7.心律失常、低血压:应监测心率和血压,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谨慎使用。8.免疫接种:治疗期间及之后至少6-12个月内应避免接种活疫苗。9.胚胎-胎儿毒性:可致胎儿伤害,育龄女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12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应密切监测。2.与活疫苗合用可能增加感染风险,治疗期间及之后应避免接种活疫苗。3.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可能增加感染风险。4.尚无明确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数据。
【贮藏】
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不可冷冻。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请遵医嘱,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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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